关于第四届河南省合唱节的紧急通知
各参演团领队:
为了保障第四届河南省合唱节能够有序进行,2011年10月25日,合唱协会主席团召开会议就合唱节有关事宜作出以下决议:
一、
各参演团务必于10月29日上午10:00到郑东新区河南省艺术中心音乐厅大厅召开各参演团团长会议,进行各场次的演出顺序抽签(以前公布的节目单及印制的总节目单不做为演出顺序,但所在演出场次不变),并告知开幕式的相关安排。
(去艺术中心省可从火车站乘26路公交车)
二、
10月29日上午10:30,各参演团务必派出代表2人,在合唱节签到处领取参演团标牌和团旗(每团需交成本费120元),并参加开幕式入场式演练。
三、
开幕式与院校、童声组观摩人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协会团体会员和理事单位会员现场观摩,因省电视台将全程录像,要求各观摩团队尽量统一服装,按照活动要求进行必要的互动。观摩票请于10月28日上午10时与协会副秘书长王萍联系,电话13938584293。
四、
各场次参演团队要按组委会安排的走台时间(29日上午10:00时;30、31日上午9:00时)进行走台(按到场先后顺序走台),并务必按时(29日下午3:00时;30、31日下午1:00时)、按抽签顺序参加演出。若因故延误比赛将视作弃权。
五、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第四届合唱节文件的相关规定,参演团队分四个组别进行比赛,各组奖项按设奖总数比例分配。
五、本次比赛评分办法将采取国内、外通用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判:
1、基础能力:音准(横向、纵向)节奏、节拍、速度、力度,各种表情记号的准确度;
2、声音技巧:音色美感、用声能力、声部统一、声部间的平衡、整体和谐;
3、艺术表现:音乐表现的结构感、韵律感、分寸感、色彩感、整体的完整性及感染力。
六、为了保障演出有序进行,组委会安排如下负责人作为各场演出总监,凡与本场演出的相关事宜请与他们联系:
10月29日开幕式演练、走台及院校、童声组比赛负责人:陈家海13903785669、袁凯13693782501;
10月30日走台及比赛负责人:张天佑13683715038、王萍13938584293,张蔚13937180669;
10月31日走台及比赛负责人:温森13503843323,张蔚13937180669,王萍13938584293。
七、参演期间,各参演团队自行处理食宿问题。若需要联系快餐,30日、31日参演团请与协会工作人员尹连河联系,电话13503818388;29日参院团请与艺术中心联系。
八、本届合唱比赛将由省电视台录像,制作成光碟后按成本发售。
河南省合唱协会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