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合唱协会文件
合协字【2011】1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河南省合唱节的通知
河南省合唱协会各团体会员:
经多方筹备,第四届河南省合唱节将于2011年10月下旬在郑州举行。日前,河南省文化厅已发出文件。为了使协会各合唱团(以及社会各阶层、单位的参赛合唱团)便于组织和筹备,现将本次合唱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本次合唱节以“永远跟党走,讴歌新中原”为主题,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的延续和拓展,通过群众合唱活动的广泛开展,赞美我省在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果,同时也是全省合唱爱好者风采的集中展示。
二、组织机构
此次合唱节主办为河南省文化厅,承办为河南省合唱协会,协办为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根据省文化厅的要求,除各地市文化行政部门的组织工作安排以外,河南省合唱协会将组成以协会主席团为主要成员的活动办公室,其中包括宣传组、演出组、评判组和组织组。
三、报名办法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应体现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生活,题材新颖富于时代感。
2、参选作品亦包含有一定艺术性的中外合唱作品,提倡、鼓励演唱本省作曲家创作的合唱作品和近年来涌现出来的新作品。
3、本省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小学、大专院校及各类群众性业余合唱团均可以报名参赛,省合唱协会团体会员免报名费。9月15日开始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建议以电子文件方式报名,其中包括合唱团200字以内简介、合唱团演唱剧照、指挥及团长照片各一张,报名表可以本通知下面下载,报名电子邮箱:hnshcxh@sina.com
。
4、各参赛团人员为60人以内。
5、每个参赛团可以演唱2首合唱作品,演出净时间不得超过13分钟。伴奏以钢琴为主(不可超过三件乐器,不使用电声伴奏带、碟)。
6、参加合唱节的合唱团应避免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同形式编制的比赛演出。
7、评委会将按照目前合唱界普遍使用的评判标准进行评判。
8、本届合唱节设金、银、铜奖;新作品奖,另设辅导奖和组织奖。由省文化厅颁发证书和奖牌。
未尽事宜协会办公室将会在网站发出补充通知。
四、第四届河南省合唱节办公室联系电话
0371-68327799
范先生、佟先生
0371-68320799
焦先生
河南省合唱协会
2011年8月24日
注:1.参赛报名表下载
2.本文件下载(右键 点击“目标另存为”)(第一页
第二页
第三页)
3.协会及省文化厅文件影印件附后。若需要索取协会原始文件,请电话联系。





